楼上漏水楼下忧 法官“缝补”邻里情

  发布时间:2024-10-17 14:47:51


    本院讯 “这楼上漏水的问题我已经烦了大半年了,今天总算是有个说法了,太感谢法官帮我把这事调解好了。”近日,遂川人民法院通过现场勘查成功调解一起相邻权纠纷。原告古某夫妇与被告叶某夫妇当场签订了调解协议,对于楼房漏水造成的损失赔偿问题达成了一致意见。

    原、被告两夫妇是同一小区楼房的上下楼邻居关系。2023年年底,原告夫妇发现自家厨房天花板有漏水。经检查,系被告家水管爆裂漏水,水从水管与蓄水池之间缝隙中流出。因漏水导致原告家厨房天花板泡水,并渗水至走廊天花板,造成走廊天花板周围已出现小裂缝。由于漏水量巨大,水直接流到了厨房吊柜、地柜,造成厨房吊柜零件生锈腐蚀、柜板发霉、墙壁砖泡水、集成灶和开关因泡水漏电等问题。经与被告夫妇多次联系协商交涉处理漏水和维修赔偿事宜,但未达成一致赔偿意见。两原告遂向法院起诉,要求两被告限期修复房屋漏水处,做好防水措施,排除对原告房屋漏水的妨害;并赔偿因漏水造成的损失46800元。

    因双方对于漏水原因、造成损失的金额存在很大争议,两原告无奈向法院申请司法鉴定。办案法官考虑司法鉴定费用高,周期长,不利于高效解决纠纷,还容易加深双方矛盾,扩大双方损失,增加诉讼成本,遂主动联系双方到现场进行勘查,对双方房屋现状、漏水点、损失情况等逐一察看,并分析漏水原因,判断损失程度,估算损失大小,并由双方核实。通过法官有理有据的分析和耐心细致的调解,双方经过多轮协商,彼此作出让步,最终达成了一致调解意见,由两被告一次性赔偿两原告损失18000元,双方争执了大半年的漏水纠纷最终圆满解决。

    近年来,遂川法院深入贯彻落实“如我在诉”理念,积极作为,打破坐堂办案的老模式,通过走出去办案、加强巡回审判等多种方式,达到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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