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讯 近日,遂川县人民法院通过开辟涉企案件“绿色通道”,采用诉前调解的方式成功化解了三宗涉企纠纷案件,用实际行动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案情回顾
被告S公司因工程项目扩建需要,于2015年与A公司,于2017年与B公司分别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合同约定了工程地点、造价、工期等,之后A、B公司根据S公司的要求完成施工项目。经结算,S公司拖欠A公司工程款145万余元,拖欠B公司工程款31万余元。C公司为该工程项目提供机电设备,经结算,S公司尚欠货款103万余元。因多次催收未果,A、B、C公司分别提起诉讼,要求S公司支付拖欠的款项。
调解过程
遂川县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收到材料后,考虑纠纷双方都为企业,遂开辟涉企案件绿色通道,因三案均涉及S公司,案涉标的较大,处理不当可能妨碍四家企业的正常经营,如果能诉前进行调解,促进纠纷实质性化解,可以最大限度缩短诉讼周期,减轻双方企业诉累。
立案庭调解法官认真翻阅案卷,梳理案情,第一时间联系S公司负责人,询问案件详细情况,了解其未能及时给付款项的原因。S公司表示,因结算价款与合同价款差额较大,欠缴税费问题久拖未决。对此,法官告知S公司签订合同就应该履行相应义务、承担相应责任,并释明案件进入诉讼程序可能带来的风险及影响,以及诉前调解的优势。同时,从双方前期良好的合作基础入手,劝解原告考虑到被告企业的现实困难,互谅互让。经过沟通初步确定调解方案,进而组织双方面对面进行调解。调解过程中,调解法官反复释法说理,阐释利害关系,引导双方换位思考。经过多轮调解,最终A、B、C公司同意由S公司在11月20日前付清未付款项的95%,其余诉请予以放弃。法官根据双方的调解方案,制作调解书发送给双方。至此,涉及S公司的三宗案件得以妥善化解。
近年来,遂川县人民法院紧紧围绕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坚持践行“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着力构建调解在先、诉讼断后、有机衔接、协调联动的多元解纷工作机制,积极通过诉前调解程序实质解决涉企纠纷,为营造更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