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情调解 护“未”成长——遂川法院成功调解一起抚养费纠纷

  发布时间:2024-10-17 11:53:17


    本院讯 近日,遂川县人民法院雩田法庭成功调解一起抚养费纠纷案件,并向双方当事人发放了《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函》,切实维护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助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王某与肖某于2021年协议离婚,并约定婚生子王某甲由王某抚养,肖某每月承担抚养费。离婚后,肖某仅支付了部分抚养费,拖欠抚养费长达一年之久。王某的经济十分拮据,难以独自承担小孩的抚养费用。无奈之下,王某只能起诉至法院,要求肖某支付抚养费。

    承办法官受理此案后,考虑到该案系抚养费纠纷,涉及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当即组织双方进行调解。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从有利于未成年人成长的角度向双方阐明,即使离婚了,二人仍是孩子的父母,对小孩负有抚养的义务。抚养费是孩子学习、生活必要的物质基础,按时给付抚养费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在承办法官的耐心调解下,肖某表示将来会按时支付抚养费,王某也体谅肖某的不易之处,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肖某当场支付抚养费5000元,并承诺将来会按月支付。

    虽然抚养费纠纷解决了,但是承办法官考虑到双方离异后并不在一个城市生活甚至一方已经重组了家庭,很容易忽视对孩子的关心、教育。为了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承办法官还对本案双方当事人发出了《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函》,叮嘱双方要给予孩子足够的关心、关爱,让孩子生活在一个充满父母关爱的环境中,这样孩子才能更好的成长。

    抚养和教育未成年子女是父母的法定义务,在审理涉未成人案件中,遂川县人民法院雩田法庭一直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放在第一位,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调解为主,以司法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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