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结两案解,遂川法院深入化解行政争议背后的民事纠纷

  发布时间:2024-10-17 11:11:33


    本院讯 近日,遂川县人民法院成功化解一起工伤保险待遇纠纷引发的行政争议。通过践行“抓前端、治未病”理念,以行政诉讼案件调解为“小切口”,带动衍生民事纠纷实质化解,真正做到一案结两案解,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

    H消防建设公司聘用劳动者L从事消防安装工作。2022年12月,劳动者在工作中发生工伤事故,造成九级伤残。双方就劳动关系、工伤认定、工伤保险待遇等问题产生争议,穷尽法律手段,不断仲裁、诉讼,引发程序空转,造成诉累。经法院一二审判决,确认双方存在劳动关系后,人社部门依法认定劳动者L所受伤害为工伤。由于经济下行影响,H公司面临经营困难,希望能与劳动者L就工伤保险待遇达成和解,奈何双方心理预期差距较大,经过多轮次程序,均无法达成合意。为减轻公司运营资金压力,H公司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人社部门的工伤认定决定书,以此迟滞给付时间。

    法院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并未就案办案,快审快结,而是坚持纠纷一次性彻底解决理念,迅速抓住该案核心争议焦点,组织H公司与劳动者L就工伤保险待遇问题进行面对面调解。

    承办法官根据事实和法律,计算劳动者L应得工伤保险待遇,分别指出各自原有意见所存在的法律风险和所需耗费的时间成本,最终促成双方达成和解,并当场签订和解协议,H公司也当场提交行政诉讼撤诉申请书。至此,一起行政争议圆满化解,并促成一起工伤保险待遇纠纷案件调解结案。案涉纠纷一次性彻底解决,让劳动者L至少提前2年拿到工伤保险待遇,极大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

    下一步,遂川法院将继续加大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力度,深挖行政争议背后的根源,力争从源头上一次性彻底解纷,减轻当事人诉累,实现行政诉讼双赢、多赢、共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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