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川法院:创新“二制度二模式” 推动执行案件源头化解

  发布时间:2024-10-14 10:22:41


    本院讯 近年来,遂川县人民法院积极探索新形势下执行工作新路径,创新执行前端治理机制和模式,聚焦源头防控,变“末端执”为“前端治”,从源头减少矛盾纠纷进入执行程序,努力用最少程序解决纠纷。2024年1-6月,该院案件比为1:1.28,在全省基层法院中位列第4;民事裁判申请执行率为29.95%,在全省基层法院中位列第5。

    一是探索“双向列席”制度,推进审执一体衔接。制定出台《审判执行案件“双向列席”制度》,在全省率先探索构建审判案件判前商讨和执行案件协同化解的审判执行案件“双向列席”机制。对于疑难复杂、具有执行内容且需提交专业法官会议讨论具体案情的,审判部门应邀请执行法官列席会议,由执行法官就下一步执行中可能遇到的问题对拟判决结果发表意见。执行部门在办理疑难复杂、执行存在较大困难或争议的案件时,邀请作出一审判决的承办法官、合议庭成员列席案件讨论会议或专业法官会议,邀请人员需详细阐述案件审理过程、裁判理由等事项,并对下一步执行工作提出意见建议,促进审判执行一体统筹,助推矛盾纠纷实质化解。

    二是推出执行员制度,强化执行队伍建设。制定出台《执行员管理办法(试行)》,首批任命9名执行员,包含5名执行局法官助理和4名人民法庭法官助理和书记员。由执行员办理相对简单的案件及处理事务性工作,员额法官将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攻坚执行难案、繁案,促进执行资源的优化配置,深化繁简分流,提升执行质效。优化执行人员考核方案,对执行员队伍进行科学考核管理,确保同等条件下执行员优先入额,增强执行人员的职业荣誉感和使命感,激发执行人员干事创业的积极性,激活执行队伍,强化执行队伍建设,推进执行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为破解执行难题提供队伍保障。

    三是实行“执前和解”模式,提升执行工作质效。建立执前和解中心,挑选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纪律作风优的年轻干警组建执前和解团队。对于案情简单、标的较小的执行案件在执前强化督促履行、组织当事人双方先一步和解,简化办案程序,缩短办案周期,从而实现“快履行、少强制、低成本、高效率”,并且在保障申请执行人胜诉权益的同时,避免被执行人信用受损,防止矛盾进一步激化。对于被执行人为企业的案件,由执行和解中心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执前和解,最大限度维护被执行企业信誉。2024年1-6月,共对524件简易案件实行执前和解,平均结案时长28.3天。

    四是深化法庭执行模式,推动“立审执”一体发力。自2022年探索法庭执行机制以来,不断总结完善,持续深化改革,构建起立审执“一体化”理念、大执行“一盘棋”格局、全院执行“一张网”统筹的“三个一”工作模式,不断擦亮符合乡村特点的法庭执行品牌。强化“立审执”衔接,将有利于执行理念贯穿立案和审判全过程。依托当地基层治理“红网格”体系,创新“红网格+微法庭”机制。凝聚执行合力,建立“法庭+网格”协助执行机制、“法庭+公安”查人找物机制和建立“法庭+民政”执行救助机制,扩展法庭执行“朋友圈”。由院执行部门对法庭执行工作实行“三统一”管理,创新人民法庭与执行局办案团队“1+1”结对协作机制。2024年1-6月,该院人民法庭共审结民商事案件604件,仅95件进入执行程序,执结72件,执行完毕率75.78%,民事裁判申请执行率仅14.79%。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