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讯 “法官,真的非常感谢你们为我这个案件辛苦奔波,又是现场测量,又是多次调解,我这拖了十年的欠款今天终于作了个了结。”近日,在一起承揽合同纠纷巡回审判现场,原告郑某真诚地向遂川县人民法院办案法官道谢。当日,在法官的主持下,郑某与遂川县泉江镇某村民小组的路面硬化工程理事会成员黄某、李某等五人签订了调解协议,就拖欠了近十年的修路工程款的给付时间、给付方式达成了一致意见。
2015年4月,郑某与遂川县泉江镇某村民小组的理事会成员黄某、李某等五人签订了一份村小组路面硬化工程承包协议书,约定由郑某完成路面硬化工程施工。郑某于2015年7月完工并交付使用。但因村民自筹资金不足,尚欠十余万元工程款未予支付。郑某无奈于近期将黄某等五人诉至法院。
本案庭审过程中,黄某、李某等人对于实际施工工程量、尚欠工程款数额提出异议。为明确以上事实,承办法官遂组织双方到现场进行测量,对施工的公路长度、宽度、增加工程量等逐一测量,由双方签字确认,最终核算确定尚欠工程款9万余元。
有了明确的欠款金额,接下来要解决的就是如何给付的问题。因黄某、李某等五人作为村小组路面硬化工程理事会成员签订施工协议,牵头组织公路施工是为村小组所有成员利益服务,现在都年事已高,有的已近70岁高龄,支付欠款,实属困难。法官为实质性化解矛盾,遂将庭审搬到村委会,联合当地镇政府、村委会组织双方调解,劝说双方各让一步,妥善解决纠纷。经过办案法官、镇村干部的耐心调解,双方最终达成一致调解协议,十年欠款纠纷案件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近年来,遂川法院秉持“如我在诉”理念,主动履职,能动司法,把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向前延伸,将一站式诉讼服务延伸至田间地头,充分发挥联动调解多元解纷作用,主动融入基层治理,达到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