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讯 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社会大局稳定。7月25日,遂川法院公开宣判一起电信网络诈骗案件,2名被告人分别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五个月、三年四个月,并处罚金。
2023年10月至同年11月期间,被告人范某鹏、张某涛和孟某鹏、张某、张某明、谭某相约通过“和平精英”等网络游戏专门针对小学生实施诈骗,六人分成两组,张某、孟某鹏、张某明为一组,张某任组长;范某鹏、谭某、张某涛为一组,范某鹏任组长。两组人员各自约定组内人员分工、赃款分成,共同使用平板电脑、手机作案。期间,两组有分有合,以赠送游戏皮肤为幌子取得被害人信任后,欺骗被害人操作手机领取游戏皮肤,实则被告人范某鹏、张某涛等人以事先在“唯品会”下单购买的黄金饰品、手机扫码付款的手段,共同诈骗被害人财物,被告人范某鹏、张某涛参与诈骗被害人财物价值110393.11元,其中诈骗未遂14600元。销赃后,范某鹏、张某涛各分得赃款2万余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范某鹏、张某涛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伙同同案人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式骗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综合考虑被告人范某鹏、张某涛具有坦白、主动退赃、认罪认罚等情节及其他同案人判处的刑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本次公开宣判,体现了遂川法院对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活动各环节的全面从严惩处。为了有效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遂川法院将进一步发挥审判职能,坚持依法从严从快惩处电信网络诈骗及关联犯罪,全力追赃挽损,坚决维护人民群众财产安全和合法权益,持续加强宣传,扩大反诈宣传的覆盖面和精准度,营造全民反诈新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