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讯 “王法官,保险公司的理赔款210100.61元到账了,没有跑一趟,我的赔偿问题就解决了。”近日,遂川县人民法院运用“诉前鉴定+诉前调解”工作机制,通过“电话+微信”模式成功调解一起跨越三省的交通事故案件,保险公司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兑现了赔偿款,当事人足不出户便拿到了赔偿款,在诉前实现了案结事了。
2023年5月,李某驾车在315国道与尹某驾车会车时发生相撞,导致李某受伤、车辆受损的交通事故。经交警部门认定,尹某负主要责任,李某负次要责任。双方就赔偿事宜多次协商未果,李某通过网上立案方式将尹某及其投保的保险公司起诉至法院,要求赔偿相应损失28万元余元。
收到案件后,承办法官经审查发现,李某受伤是否构成伤残等级以及车辆受损的金额涉及专业评估,便通过电话方式向当事人释明诉前鉴定的优势、相关流程、与诉讼程序衔接等问题。征得各方当事人同意后,法院迅速启动诉前鉴定程序,对李某的伤残等级、车辆损失等关键性问题进行鉴定。
鉴定机构出具鉴定结果后,承办法官趁热打铁,组织调解。考虑李某在江西,尹某在广东,保险公司在湖南,为减轻当事人的诉累,承办法官通过电话和微信向双方分析利弊、释法明理,有效比照鉴定意见,依照法律规定确定李某的损失,在多次电话及微信沟通后,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品对已付款项后,由保险公司支付李某210100.61元,支付尹某23884.6元。承办法官通过人民法院调解平台上传调解笔录,当事人签字后当即根据双方确认的内容出具民事调解书,三方当事人足不出户就解决了这起跨越三个省份的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几日后,保险公司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兑现了赔偿款,当事人不用跑一次便拿到了赔偿款,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
下一步,遂川法院将继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进一步探索诉源治理、多元解纷新模式,充分运用诉前调解和“云”上调解等方式提供便民服务,以高效便捷的工作举措,努力将更多纠纷实质性解决在诉前,做深做实诉源治理,切实减轻当事人诉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