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释法!遂川法院发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典型案例

  发布时间:2024-07-31 17:01:20


    张某等人诈骗案--以赠送网络游戏皮肤为名针对小学生实施诈骗

    【基本案情】

    2023年10月至同年11月,被告人张某、张某明、谭某伙同孟某鹏、范某鹏、张某涛相约通过“和平精英”等网络游戏专门针对小学生实施诈骗。六人分成两组,其中张某、张某明、孟某鹏为一组,张某任组长;范某鹏、谭某、张某涛为一组,范某鹏任组长。两组人员各自约定组内人员分工、赃款分成,张某组约定具体实施的人占四成,张某占六成。两组共同使用平板电脑、手机作案。期间,两组有分有合,以赠送网络游戏皮肤为幌子骗得被害人信任后,采取欺骗被害人操作手机领取游戏皮肤,实则为张某、张某明等人事先在“唯品会”下单购买的黄金饰品、手机扫码付款的手段,共同诈骗被害人财物。其中,张某、张某明参与诈骗被害人财物价值146511.53元,诈骗未遂34796元。谭某参与诈骗被害人财物价值110393.11元,诈骗未遂14600元。销赃后,张某分得赃款4万余元,张某明、谭某各分得赃款2万余元。

    【裁判结果】

    2024年6月,遂川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张某明、谭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伙同同案人通过网络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式,多次骗取多名未成年被害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公诉机关的指控成立。被告人张某犯罪时不满十八周岁,依法应当从轻处罚。张某明、谭某犯罪时不满十八周岁,依法应当减轻处罚。被告人张某、张某明、谭某部分诈骗犯罪因意志以外的原因未得逞,属犯罪未遂,依法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处罚。三被告人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坦白,依法可以从轻处罚。且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从宽处理。三被告人已与其他同案人退赔被害人损失,酌情从轻处罚。结合各被告人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犯罪情节,法院依法作出判决,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张某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张某明有期徒刑二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谭某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三被告人均未上诉,判决已生效。

    【典型意义】

    本案审理过程中,法院一方面对被告人的犯罪行为、社会危害性等进行释理说明,另一方面落实“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在法庭上,法官及家属进行了法庭教育、亲情教育,被告人在法庭上表示认罪悔罪;动员家属积极退赔,最终挽回被害人全部经济损失,法院最后依法定罪量刑。宣判后,被告人均未提出上诉。这个案件坚持“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真正做到对涉案未成年人既严管又关爱,同时坚持最大程度追赃挽损,保护未成年被害人的合法权益。

    本案中,张某等六人犯罪团伙均是通过“和平精英”等网络游戏,以免费赠送游戏皮肤为诱饵,专门针对小学三、四年级的低龄儿童实施诈骗。本案提醒广大家长,作为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应当加强对孩子的引导、监督,并应保管好自己的手机、银行卡密码,防止未成年孩子绑定手机进行大额支付。网络公司、游戏公司应当进一步强化法律意识和社会责任,全面保护未成年人的网络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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