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讯 “周法官,谢谢你帮我把钱全追回来”。近日,一个执行案件的申请执行人将一面印有“辛劳追偿为百姓 秉公执法得民心”的锦旗送至遂川县人民法院执行局。
刘某平时会从事柴火贩运生意,饶某则经营采石场,为采石方便需清理采石场地表植被,饶某电话联系刘某请人去采石场砍伐地表植被,以所砍下的柴作为报酬,如果有利润就分一点给饶某。2021年1月1日,刘某通过电话联系凌某去采石场砍树。1月3日上午,凌某按照刘某指示前往指定地点砍树。凌某在采石场断崖上砍伐杂树时被树藤绊倒从断崖上摔下受伤致残,后经鉴定核定各项损失费用24万余元。最终法院判决饶某赔偿凌某各项损失9.7万余元,刘某已赔偿3万元,还应赔偿凌某各项损失4.2万余元。
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被执行人刘某在执行干警冻结其银行账户后,主动联系法官,将赔偿款全部交清。而被执行人饶某却怠于履行,考虑到双方是同一个村的,执行干警组织双方在当地村委会调解,但未能调解成功。被执行人饶某在法院给予的主动履行期间内未履行,执行干警遂将其拘传到法院羁押室。被执行人饶某迫于司法权威,一次性支付完申请执行人各项损失。至此,本案得到了圆满的解决。
锦旗虽小,却包含着人民群众的满满认可。遂川法院将继续把人民群众的认可化为执行攻坚的鞭策,切实增强解决执行难的工作力度,践行司法为民的宗旨,用足执行强制措施,努力将胜诉当事人的“纸上权利”兑换成为“真金白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