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讯 近日,遂川县人民法院在开展“终本出清”专项执行行动中,对2023年的一起以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结案的案件重新启动执行程序,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一次性支付17.5万元了结该案。
2022年,曾某某诉郭某某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经遂川县法院公开审理,依法判决被告郭某某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曾某某赔付218263.45万元。判决生效后,郭某某未按时履行。曾某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进入执行程序后,法院依法向被执行人郭某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等法律文书,可郭某某仍未主动履行,经司法扣划及督促履行,郭某某陆续共履行7800元。2023年11月,遂川法院依法对被执行人郭某某予以司法拘留15日。因未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无奈之下,2023年9月,经告知申请人后,对该案以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结案。
在本次“终本出清”专项执行行动中,该案被重新启动执行。2024年5月10日,执行法官再次找到被执行人郭某某,督促其积极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赔付义务,并拟再次对其司法拘留。面对强大威慑,被执行人郭某某积极筹款。最终,其女儿表示愿意通过向银行贷款,出借17.5万元为其父亲履行该案。考虑到被执行人郭某某年岁已高,收入微薄,确无履行能力,执行法官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经过多次协商,双方终于达成执行和解,申请人答应做出一定让步,郭某某一次性支付17.5万元了结该案,案件以执行完毕方式结案。
据悉,该院积极开展“终本出清”专项执行行动,对近三年的终本案件进行全面梳理汇总,分派到人,重点攻坚,成功执结了一批“硬骨头”案。下一步,该院将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务实举措,不断推进“终本出清”专项执行行动走深走实,尽最大努力让当事人的胜诉权益得到兑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