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爱发声,遂川县法院发出首份《关爱未成年人提示书》

  发布时间:2024-06-04 14:59:36


近日,遂川县人民法院在审理一起同居关系子女抚养权纠纷案件中,向案件双方当事人发出首份《关爱未成年人提示书》,妥善通过调解方式引导双方对未成年人抚养达成一致,关爱未成年人成长需求,守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

杨某和赖某于2016年按照习俗办理了婚宴,但一直未办理结婚登记,双方在2018年共同养育一子,后因发生纠纷,感情破裂,因对抚养问题未达成一致,遂成诉。经承办法官做双方工作,最终以最有利于保护未成年人成长的方式调解方式解决了小孩的抚养问题。

为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在涉及未成年子女的离婚案件中开展“关爱未成年人提示”工作的意见》,承办法官向双方当事人发出《关爱未成年人提示书》,告知双方对于保护未成年人的法律规定,旨在教育引导当事双方即便离婚也要保持平静和理性,要更加关注子女的心理健康、情感需求。

下一步,遂川县法院将继续深化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积极与各部门协调合作,推进司法保护与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政府保护等融合发力,推动形成关心关爱未成年人的良好社会氛围。

文章出处:遂川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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