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遂川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奔赴异地,前往宜春市开展执行行动,成功促成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当事人达成和解,以“异地执行,虽远必执”的实际行动,有效维护了申请人的胜诉权益。
2023年8月,遂川县某能源公司与宜春市某矿业公司、曾某签订了《工业买卖合同》后,宜春市某矿业公司、曾某未按时支付货款,遂川县某能源公司催多次收无果后,遂诉至法院。法院组织双方协商调解后,两被告亦未支付剩余货款60余万元,遂川县某能源公司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法院依法冻结、划拨了两被执行人名下的存款,未发现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经调查后发现,被执行人宜春市某矿业有限公司、曾某均不在遂川县辖区内生活,因此,法院执行干警立即办理相关手续,迅速出击,奔赴宜春市开展执行工作。
到达宜春市后,执行干警立即前往交警大队对被执行人曾某的车辆活动轨迹进行调查,且对其居住地进行走访摸排。在当地法院的协助下,终于在某饭店内找到被执行人宜春市某矿业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段某某,遂成功将其拘传。迫于法律权威,经过执行法官长达5个小时的释法明理后,段某某当场履行10万元,并得到申请人同意剩余款项于2024年6月20日前付清,该案达成执行和解。
异地执行一直都是执行工作的难点,此次执行彰显了法院干警“执”责在身、虽远必执,切实维护当事人胜诉权益的决心。下一步,遂川法院将继续认真贯彻“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加大执行打击力度,用足联合惩戒措施,用活执行指挥中心,深化运用异地执行协作机制,以实实在在的执行成效打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公里”,努力维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