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法“童”行 “未爱”护航 ——遂川法院法治“家长会”走进幼儿园

  发布时间:2024-05-23 14:53:05



家庭是孩子的原生学校,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为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强化家长对未成年人的法治教育引导,提高家长依法带娃意识和家庭教育能力,结合民法典宣传月活动,近日,遂川法院法治副校长走进泉江幼儿园,为近百名教师和家长开展法治教育讲座。

“刑法规定的刑事责任年龄是多少岁?”“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年龄下限是几岁?”法治副校长古棠院以课堂互动的形式开始了今天的课程内容,逐一介绍了与未成年人密切相关的《民法典》、《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家庭教育促进法》等相关法律,并结合法院的真实案例和近期热点事件,从青少年犯罪、电信诈骗、安全教育、网络交友和防沉迷等方面,深入浅出地给家长们讲解如何在子女成长过程中提供正向的法治引导,着重强调了家庭教育对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重要性,让家长们充分认识到家长是子女教育的第一责任人,号召家长们依法履行监护职责,关心了解孩子思想学习和生活,做尽职尽责的合格家长。

课堂上,老师和家长们认真聆听,用心记录,效果显著。大家表示,今后将加强法律法规知识学习,提升自身法律素养和依法带娃、科学带娃的能力,培养孩子养成遵纪守法意识和良好的行为习惯,与学校、社会一起构筑未成年人保护的坚实“防护网”。

近年来,遂川法院积极延伸司法服务触角,努力回应司法需求,利用法治副校长活动、巡回审判等多种方式,常态化走进学校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治宣传。下一步,遂川法院将继续发挥职能作用,拓宽普法渠道,创新普法方式,积极开展未成年人普法教育工作,为保护青少年健康成长贡献司法力量。

文章出处:遂川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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