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讯 近日,遂川县人民法院大汾法庭高效化解一起健康权纠纷,从收案到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并履行完毕,仅历时7天,彰显了法庭工作的力度、速度与温度,获得当事人的频频点赞。
古某与张某同在某矿业公司工作。2023年4月某日中午,两人因为共用洗手盆一事发生争吵,张某随即打了古某脸部一巴掌,导致古某头部软组织挫伤,后张某被公安机关行政处罚。古某在医院治疗产生了医疗费等损失要求张某赔偿,但双方因赔偿一事多次协商无效。2024年1月11日,古某向大汾法庭提交诉状,诉请要求张某赔偿损失。
法官在充分了解案情和双方意向后,积极组织双方当事人到法庭进行调解。考虑到双方系同一公司的工友,如今因为小事引发赔偿纠纷,法官以二人的同事关系为切入点,引导双方换位思考,并向张某释明本案事实将导致的法律后果。结合法理与情理,法官耐心细致地做好双方思想工作,最终促成两人达成调解协议,由张某赔偿古某损失五千余元,张某当场将赔偿款全部付清,双方握手言和。
近年来,大汾法庭始终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将调解贯穿案件立、审、执全过程,努力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让矛盾纠纷在基层得到实质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