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释法】驾考包过?两驾校教练组织考试作弊获刑!

  发布时间:2024-02-05 12:19:45


    本院讯 “考驾照吗?包过!”为牟取非法利益,两驾校教练竟知法犯法,组织他人在全国驾照科目一考试中利用针孔摄像头、耳机等作弊电子设备进行考试作弊。近日,遂川县人民法院依法审结了该起案件,以组织考试作弊罪判处二被告人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2023年3月4日,被告人陈某某收取考生汪某某微信转账全国驾驶证科目一理论考试作弊费16000元,后联系被告人钟某某商议安排考生汪某某作弊事宜,并转了作弊费13000元给被告人钟某某。随后,钟某某联系上线“丘教练”(未到案)共同组织考生汪某某从广东省来到江西省遂川县报名参加全国驾照科目一考试,并安排汪某某在遂川县维也纳酒店参加作弊培训。6月15日,汪某某在遂川县车管所全国驾照科目一试中作弊时,被工作人员当场查获。当天下午,被告人钟某某将13000元退还给被告人陈某某,被告人陈某某则将16000元退还给了考生汪某某。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陈某某、钟某某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跨省组织作弊,情节严重,其二人的行为构成组织考试作弊罪。鉴于二被告人均系从犯,钟某某具有自首情节,陈某某具有坦白情节,二人均自愿认罪认罚,主动退赃,遂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提醒:分数虽重要,诚信价更高。驾考的目的在于教授驾驶人正确的驾驶技巧和文明的驾驶理念,法律规定机动车驾驶员必须通过考试才能上路,不仅是要让驾驶员熟悉驾驶的理论知识及驾车技能,同时也是在为万千群众的道路安全保驾护航。“法网恢恢,疏而不漏”,组织考试作弊者不能心存侥幸,考生也应牢固树立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理念,通过正规驾校培训机构进行报名和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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