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讯 近日,遂川县人民法院成功执结一起长达九年的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获得了双方当事人的认可。
2015年4月18日18时许,被告张某驾驶中型卸货车在衙前镇塅尾村弯道发生侧翻,装载的杂木将受害人彭某压倒,造成受害人彭某死亡及车辆受损。经鉴定,原告彭某的损失为199411元。因赔偿款迟迟未到位,彭某诉至法院,最终法院判决保险公司在交强险内理赔原告110000元,其余89411元由被告张某赔偿。判决
生效后,被告张某亦未如期履行,彭某家属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在对被执行人张某进行财产调查时发现,其无固定工作,家庭经济困难,每年的收入除去家庭开支所剩无几,致使案件执行一度没有进展。
随着本次“龙泉利剑”执行攻坚月活动的开展,该起陈年旧案被执行法官再度关注,为维护申请人的胜诉权益,法官积极与双方进行沟通,被执行人张某提出是否能多给予时间宽限,表示会如期归还。
意识到案件可能迎来转机,执行法官迅速组织双方进行调解,最终促成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1月29日,在法官的见证下,最后一笔执行款履行完毕,该起时隔九年的案件得以执结。
本案的执行,充分体现了遂川法院积极能动司法,秉承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的态度和决心,在最大化实现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的同时,又考虑被执行人的现实困难,彰显了为民司法温度,让双方当事人“共赢”,推动纠纷实质化解,实现了案件办理三个效果的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