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泉利剑”集中执行攻坚月活动:逃避执行?拘留!积极履行,解除!

  发布时间:2024-02-05 12:17:00


    本院讯 “被子还是热的,人肯定还在家!大家往上搜查一下,注意自己和被执行人的安全!”近日,在常态化开展“龙泉利剑”全院集中执行攻坚月活动过程中,遂川法院主动作为,快速出击,成功将一试图与执行干警玩“躲猫猫”的被执行人拘传至法院,被执行人迫于司法拘留震慑力,积极履行义务,促成案件当场执行完毕。

    焦某因生意需周转,向朋友郭某借款20000元并承诺一个月内归还。一个又一个月过后,郭某意识到焦某系故意拖欠不还款,于2023年5月向遂川法院提起借款纠纷之诉。判决生效后,焦某仍未履行相关还款义务,无奈之下,郭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强制执行阶段后,执行干警将被执行人焦某拘传至法院,同时联系申请人郭某进行调解,并促成双方达成执行和解,被执行人焦某现场履行3000元,剩余款项每个月按揭归还。

    随着“龙泉利剑”全院集中执行攻坚月活动的开展,执行干警对本案申请人郭某进行回访,了解到被执行人焦某再次拖欠数月未付。执行局积极响应,迅速组织干警前往被执行人焦某家中,焦某听到警笛和敲门声后,急忙从被窝里往楼顶逃窜,执行干警到焦某房间后,发现焦某所使用的被褥仍然温热,但人却不知所踪,遂第一时间对焦某住所进行搜查,最终在楼顶储水水桶后找到焦某并将其拘传至法院羁押室。在收到司法拘留决定书后,焦某意识到自己恐将面临牢狱之灾,遂迅速缴纳了剩余9842元欠款。经申请人郭某确认,本案已全部结清,案件执行完毕。

    焦某对其拒不履行生效裁判文书的行为表示悔过。因其配合法院执行工作,遂川法院依照相关规定,决定提前解除对焦某采取的拘留措施。

    在案件执行过程中,司法拘留从来都不是目的,只是惩戒被执行人恶意逃避执行的措施和手段。对不为法律所容忍的拒执行为,遂川法院将持续重拳出击,不断打击被执行人恶意拖延拒付的不良风气,力争让每一位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都得以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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