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讯 近日,遂川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干警奔袭500多公里,远赴广东省深圳市执行。在当地法院的协助下,成功将常年躲避执行的被执行人贺某拘传,促使其当场履行10万元。
2020年8月开始,被告深圳某公司向原告遂川某公司购买电路板,被告公司的法人代表贺某出具连带保证书。后被告公司逾期未付货款,原告公司遂起诉至法院。法院判决被告公司支付原告公司70余万元货款及利息,贺某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法院通过调查得知被执行企业无可供执行财产,被执行人贺某也无银行存款、房产、车辆等财产可供执行。因被执行人在外省,行踪不定,且拒接电话,致使执行陷入僵局。
近日,在得知被执行人贺某在深圳某贸易公司出入的线索后,执行干警迅速前往广东省深圳市,在当地法院积极协助下,次日在深圳某贸易公司成功拘传被执行人贺某。
在法院羁押室,被执行人贺某认为自己名下没有财产,执行干警也不能把他怎么样。然而在执行干警向其出示拘留决定书,并将其送往当地拘留所的路上,贺某顿时慌了神,迫于司法拘留的威慑,立即电话联系亲友筹集资金,当场履行10万元,余款在征得申请人的同意后,作出分期履行的书面承诺。
执行虽难,但决心不减;路虽坎坷,但初心不改。遂川法院执行干警将砥砺奋进,担当作为,不断加大执行力度,努力将胜诉当事人纸上权益兑现为真金白银,切实提升群众司法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