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讯 近日,遂川县人民法院大汾法庭成功调解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法官从情、理、法出发劝导,促使双方从一开始的剑拔弩张到握手言和,重续昔日友情。
“调解不如判决好,我不要主动跟被告联系,我只起诉他赶紧还钱。”案件受理后,法官在联系原告王某试图调解时,王某情绪激动,明确表示拒绝接受调解。“调解具有和判决一样的法律效力,且能够用最短的时间有效地解决实际问题……”经过法官的一番耐心解释,原告终于有所动摇,同意法官组织调解。
法官随即联系被告古某,在交谈中得知古某不是不想还钱,而是近两年疫情期间没挣到钱,目前一直在打工挣钱还债,争取今年年底前还一部分,明年再还一部分。
在充分了解基本案情和双方意向后,法官在征得原、被告同意后,组织双方到法庭进行调解。在沟通过程中,法官得知双方原为好友,如今因为借款一事心生嫌隙,最终对簿公堂。法官遂以二人友情为切入点,引导双方换位思考,既劝说原告体谅被告目前的资金困难,又让被告尽快筹钱还清借款,从法讲到理,从理讲到情,双方的对立情绪得到逐渐缓解,最终两人敞开心扉,握手言和,达成了调解协议,该案圆满化解。
在基层法庭中,很多案件涉及“家长里短”,更需要法官用耐心、贴心和暖心来化解。近年来,大汾法庭立足审判职能,牢固树立“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理念,努力在法律与人情之间寻找平衡,用为民的初心化解当事人之间的矛盾,及时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推动案结事了人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