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讯 “谢谢法官,劳务工资已经到账了,我下午就来撤回诉讼。”原告李某收到劳务工资到账的短信通知后,第一时间致电遂川县人民法院草林法庭向法官表达谢意。
原告李某为被告江西某劳务公司内劳务派遣性质的施工员。在该公司分包工程完工后,江西某劳务公司以公司名义出具了12万余元的欠条并加盖公章,后陆续发放10万余元后,剩余2万余元迟迟不肯支付,沟通无果后李某遂将该公司及出具欠条的代表人诉至草林法庭。
案件受理后,考虑到案件涉及农民工薪酬保障,法官并未机械性的立案审判,而是对案卷进行了分析研判。结合案情和自身经验,法官认为该案的劳务关系清楚,分包明确且施工地点固定,诉前化解矛盾纠纷的可能性较大。经过一番实地走访,法官对案情有了更为深入的了解,决定将被告公司的项目经理作为调解的突破口。沟通过程中,法官打出情感和法理组合拳,一方面引导其换位思考,理解农民工作为弱势群体的不易,企业要担当起自身责任。同时设身处地地从被告方的切身利益出发,阐明若拒不支付劳务费将承担的法律后果及对企业发展带来的不利影响。经过法官的释法明理,该公司于次日通过微信将剩余2万余元工资一次性付清,案件以原告撤诉圆满化解。
群众利益无小事,下一步,遂川法院将继续高度重视涉农民工权益案件,坚持以“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从源头上减少诉讼增量”为中心思想,主动寻求源头上化解纠纷矛盾,不断贯彻能动司法理念,妥善处理劳资矛盾,为民众权益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