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面+背靠背”巧解百万工伤赔偿纠纷

  发布时间:2023-10-08 10:41:55


    本院讯 “谢谢你,郭法官,帮我们解决了大问题。”调解室门口,双方当事人一边往外走,还不时回头向法官表达自己的感激之情。近日,在遂川法院行政庭法官的见证下,原被告双方握手言和,一起涉案标的近百万的工伤保险待遇纠纷得以妥善化解。

    蒋某系货车驾驶员,隶属于某物流公司。2021年10月4日,蒋某驾驶货车装运物料时发生单方交通事故,由于事故发生在偏僻山区,路过的车辆和行人较少,事发数小时后蒋某才被送医急救,花费医疗费用20余万元。经相关部门认定,蒋某所受伤害为工伤,伤残等级为工伤七级,停工留薪期12个月。因不服劳动仲裁委裁决,蒋某诉至法院,提出了96万余元的工伤赔偿诉求。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通过查阅卷宗、询问当事人了解到,在蒋某发生交通事故后,本着生命至上的原则,被告物流公司前期已经垫付了30万元医疗费,且事故造成公司货车车损近20万元。受经济下行、行业不景气等因素影响,公司陷入“人车等货”、营收锐减的困境,无法一次性支付高额赔偿金。

    本着“既要确保职工赔偿到位,又要扶持企业继续经营”的理念,法官在前期庭审时充分向双方当事人释明目前司法实践中对于工伤待遇案件处理标准及案件争议点的基础上,辨明情理,晓以利害,千方百计做个别调解工作。经过近一个月的“背靠背”调解,双方当事人均向法官表达了乐于达成和解协议的意愿,但对赔偿费用问题仍相持不下。为尽可能平息纷争,让赔偿款更早支付到位,法官研判“面对面”调解时机成熟,果断组织双方当事人到庭调解,引导双方根据原告的伤情等级、被告公司的经营困难等现实情况,回归到实质性化解争议的轨道上来,最终促成双方意见达成一致,当庭签订了调解协议,由物流公司当天给付58000元,余款在一个月内付清。

    在之后的案件回访中法官了解到,物流公司已按调解协议全部履行完毕,该案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双方皆大欢喜,均对法官耐心细致为人民着想的工作态度表示认可和赞赏。

    本案的成功调解,是遂川法院践行司法为民、能动司法理念的生动实践。当前,在经济复苏仍面临不少困难的背景下,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需要依法保护,企业的经营困难也需充分考量。下一步,遂川法院将聚焦“公正与效率”主题,进一步树牢双赢多赢共赢理念,坚持调解为先,注重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切实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的同时,将涉企案件的每一个环节落实到助企健康发展上来,努力让市场环境更“优”,为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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