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讯 “法官,我们听你的,这个官司继续打下去,只有两败俱伤。”近日,在遂川法院组织的第三次调解现场,被告刘某在听了法官详细分析利弊后表示愿意调解,并当场将2万元尾款给付原告。在法官的不懈努力下,这起装饰装修合同纠纷圆满化解。
2019年9月,曾某、刘某签订了一份房屋装修合同,约定由曾某为刘某装修房屋,包工包料总价为10万元。房屋装修完后,刘某还有4万元尾款一直未支付。经多次催索无果后,曾某一纸诉状将刘某告至法院。刘某当即应诉并提起反诉,要求曾某赔偿其卫生间返工修复费7600元,及墙面瓷砖空鼓、烟管漏烟返修费,地面瓷砖、入户门更换,卫生间漏水造成下层房屋损失修复等费用。因双方对房屋装修质量是否存在问题各执一词,刘某遂向法院申请司法鉴定。
考虑到案件诉讼标的不大,进行司法鉴定耗时长、费用高,将大大增加当事人的诉讼成本,承办法官遂在第一次开庭时引导双方各退一步,化解矛盾。然而双方分歧较大互不退让,调解陷入僵局。庭审结束后,法官随即组织双方到房屋现场进行实地勘察,并再次进行调解,但双方仍对需支付的装修款金额僵持不下,刘某坚持要求对房屋装修质量问题及修复费用移送鉴定。法官意识到,在几次调解过程中,双方争议越来越小,案件有望以调促和。于是,在移送鉴定之前,法官又分别告知诉讼风险、成本,并在充分征求、听取双方意见后,针对争议焦点,通过耐心梳理责任,释法析理,分析利弊,引导双方互谅互让,最终促使双方达成一致调解意见,刘某当庭支付了2万元装修尾款给曾某。至此,一场因装修尾款引起的矛盾纠纷彻底化解,横亘在双方之间的“心墙”终被推倒。
近年来,遂川法院始终狠抓公正与效率,在力求公正高效的同时,坚持能动司法,积极回应群众期盼,认真倾听群众呼声,以促和谐、止纷争为目标,注重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力促案结、事了、人和,让群众真正感受到司法服务的温度、速度、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