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讯 近日,遂川县人民法院左安法庭坚持“调”字当先,法官找准症结,对症下药,一天内促成两起执行案件和一起诉讼案件和解结案,实现了快审快执快结的有机统一,达到案结事了、定分止争的良好效果。
巧解症结 医疗纠纷达成和解
李某与某诊所医疗事故纠纷一案,因某诊所未按照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如期赔偿李某30余万元,李某向左安法庭申请强制执行。立案后,法庭执行人员第一时间对被执行人的财产进行调查,并多次联系被执行人,释明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督促其主动履行。后经过反复沟通,法官发现了案件的症结所在,并以此为抓手,从情、理、法等角度出发,最终促成双方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申请人同意被执行人7天内一次性支付27万元了结该案,目前已执行到位8万元,双方握手言和。
亲情感化 抚养费用当场履行
伍某与郭某抚养费纠纷一案,法院判决被告郭某每月支付申请人伍某抚养费520元。但因离婚后双方都更换了手机号码,失去联系,伍某也没有告知郭某支付抚养费的账号,致使郭某尚未支付抚养费共计16960元,伍某遂向左安法庭申请执行。立案后,法官通过各种方式打听到了郭某的电话,告知其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将会产生的法律后果,并以亲情为切入点对郭某进行劝解。在情与法的感化下,郭某当即将判决的金额及执行费共计17115元汇至法院账号,案件得以圆满解决。
能动调解 情尽夫妻一别两宽
原告郭某与被告李某2007年登记结婚,婚后生育两个小孩,后因双方感情破裂,分居多年,郭某诉至法院要求离婚。开庭当日,被告李某没有出庭参加应诉,法官未当庭宣判。庭审结束后,法官多次与李某取得联系,在交谈中李某说到小孩中考后想去吉安读书,现在马上就要报名了但学费还没凑齐。法官了解后立即将该情况告知郭某,郭某表示自己愿意一次性支付抚养费35000元,可以用来支付小孩的学费。意识到案情出现转机,法官随即组织双方面对面调解,促使双方达成了离婚协议,孩子的上学问题也得到了解决,两人的脸上露出了久违的笑容。
近年来,遂川法院始终秉持人民至上理念,于个案中传递司法温度,以“调解优先、调判结合”为原则,瞄准矛盾症结,高效妥善处理纠纷,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以实际行动彰显司法为民的速度与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