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护航生态】 首个“全国生态日”,遂川法院这么做!

  发布时间:2023-08-29 09:44:20


    本院讯 2023年6月28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决定,将8月15日设立为全国生态日。为推进宣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引导群众积极参与到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发展中来,8月15日,在首个“全国生态日”到来之际,遂川县人民法院会同遂川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各成员单位,以“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为主题,共同开展全国生态日普法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干警们通过摆放主题宣传展板、发放生态环保宣传手册等方式,向过往群众普及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讲解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性以及破坏生态环境需要承担的法律后果。同时,结合法院审理的环境资源案件现场以案释法,让群众更加直接认识到环境污染的危害性和违法的严重后果,引导群众学法、守法、用法,进一步树立起尊重自然、保护环境的生态文明理念,共同履行环保责任,守护青山绿水蓝天净土。

    活动现场气氛热烈,共发放宣传资料200余份,接受法律咨询20余人次,切实增强了群众对环境保护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下一步,遂川法院将继续立足审判职能,积极践行习近平总书记生态文明思想,严厉打击各类破坏和污染生态环境的违法犯罪行为,为生态文明建设贡献司法智慧和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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