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担保引追偿纠纷 倾力调解促当场履行

  发布时间:2023-07-19 09:36:09


    本院讯 近日,遂川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追偿权纠纷案件,在法官的努力下,双方从一开始的剑拔弩张到握手言和,最终达成调解协议,案件以被告当场履行完毕,原告撤诉圆满收尾。

    案情简介

    肖某夫妇于2019年购买了遂川某房企的商品房,因肖某夫妇办理银行按揭贷款需要,房企为其提供担保。后因受疫情影响,2021年及2022年肖某夫妇存在贷款逾期行为,银行遂直接扣划了房企保证金。房企遂诉至法院要求肖某夫妇承担还款责任。

    法官调解

    承办法官接到此案后,认为该案事实清楚,可以组织调解。但法官多次与被告联系均未果,且被告经依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未到庭参加诉讼。在庭审结束后,被告到达法庭,承办法官考虑到原被告的矛盾及案件的实际情况,为消除双方当事人的芥蒂,做到案结事了,遂当即组织双方进行调解。调解过程一波三折,最终通过承办法官耐心细致地释法明理,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被告当场给付原告所代偿款项,原告同意撤诉。至此,该案得到妥善化解。

    当庭调解,即时履行,实现了“一件事、一次了”。接下来,遂川法院将始终以“调解优先、调判结合”为原则,紧紧围绕“案结事了”的目标,形成“诉前调、审中调、判后释”的调解全流程覆盖机制,以实际行动彰显司法为民的速度与温度。

文章出处:遂川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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