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枫”景:倾力调解为农企纾困解难 司法暖阳促早稻颗粒归仓

  发布时间:2023-07-07 09:11:47


本院讯 近日,遂川县人民法院雩田法庭成功调解了一起涉农产品责任纠纷,为辖区一从事粮食烘干、加工业务的企业及时纾困解难,使企业在早稻双抢前恢复粮食烘干业务,确保粮食颗粒归仓。

原告江西诚惠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系一家从事农业开发、农技服务的综合性农业企业,组建了大规模大米加工生产线。2020年5月,该公司以103万余元的价格向被告某机械有限公司采购了谷物烘干机十台、热风炉三台,用于开展稻谷烘干业务。被告公司承诺对购买机器整机保修一年。保修期过后,原告在使用烘干机烘干稻谷时曾二次起火,其中2022年10月有三台烘干机在烘干稻谷时起火造成原告公司较大的经济损失。

遂川县消防救援大队对火灾作出事故简易调查认定书,认定起火部位位于烘干机内部,起火原因为机械设备故障引发火灾。原告与被告多次就赔偿及维修设备事宜进行沟通均未果,原告遂诉至法院,要求被告赔偿其稻谷损失、停工营业损失、维修费用。

案件受理后,被告对案件管辖权提出异议,认为该案应由合同约定的供货方被告公司所在地法院管辖。遂川县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提起的系产品责任纠纷,属侵权之诉,遂川县作为侵权结果发生地对案件具有管辖权,裁定驳回异议。

考虑到稻米烘干业务具有时节性,如不能赶在早稻收割前处理好双方纠纷,会造成企业的停业损失,辖区群众早稻烘干也会受到影响,承办法官立即组织双方进行调解。经过坚持不懈的协商调解,原被告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由被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10万元,并在早稻收割前一周无偿维修好原告的粮食烘干设备。该案的快速审结既为双方节省了鉴定费用,又及时解决了原告公司的急、难、愁、盼。

据悉,原告公司目前已恢复早稻烘干业务,粮食颗粒归仓进展顺利。

近年来,遂川县法院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助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切实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对涉企案件集中归类管辖,充分发挥了人民法庭立足基层、贴近企业的优势。在办理涉企、涉农案件中,始终坚持“调判结合、调解优先”的解纷理念,助力企业解决实际困难,以司法服务“及时雨”营造发展“暖环境”。

文章出处:遂川县人民法院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