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力优化营商环境 近5万元货款当场履行

  发布时间:2023-06-29 14:48:50


本院讯 近日,遂川县人民法院成功执结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申请人江西某科技有限公司顺利拿回49240元货款。

2018年2月12日,经结算,郭某尚欠江西某科技有限公司货款5万余元。双方约定给付日期及利息。到期后,郭某却未依约支付。经多次催收无果,2022年10月,江西某科技有限公司向遂川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请郭某支付拖欠货款及利息。案件依法受理后,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郭某支付江西某科技有限公司69240元货款及利息。裁判文书生效后,郭某仅归还2万元,尚余49240元未履行。江西某科技有限公司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中,执行法官依法向被执行人郭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等法律文书。多次联系被执行人郭某,督促其尽快履行生效裁判确定的还款义务,并向其释明拒不履行的利害关系与法律后果。经过不懈努力,被执行人郭某终于答应主动付清剩余拖欠货款。

6月27日,被执行人郭某依约来到遂川法院,将49240元现金现场一次性给付给申请人。至此,该起买卖合同纠纷案执行完毕。

文章出处:遂川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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