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讯 以为富贵能够险中求,想与犯罪分子“斗智斗勇”来个“黑吃黑”,结果再次锒铛入狱。近日,遂川县人民法院以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被告人贾某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
服满十年徒刑的贾某,不改好逸恶劳本性,出狱后想的仍是怎么才能够轻松挣到大钱。贾某听说只要出借自己的银行卡帮别人“跑分”就可以日挣千元,便颇为心动,而且认为反正别人的钱也是来路不正的“黑心钱”,可以趁其不备来个 “黑吃黑”,这不失为一条能够轻松挣钱的“生财之道”。2022年4月,贾某联系上一伙在遂川县城专门从事“跑分”的外地人,后与该“跑分”团伙一起到了泰和县开始“跑分”。贾某银行卡收到了转账5万元后,“跑分”团伙要求贾某陪同一起去银行取现金,贾某便想趁取钱时找机会报警,然后这些人就会逃跑,自己便可私吞这5万元。结果人算不如天算,在银行取钱时“跑分”团伙紧紧跟着贾某,贾某基于害怕心理,不敢报警。贾某将钱取出后给了对方,自己仅得了2000元好处费。
经查实,贾某所取现金为网络诈骗资金。警方根据资金线索,不久就抓获了贾某。综上,根据案件的性质、情节、危害程度等,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跑分”,指为了逃避公安机关对网络赌博、网络诈骗等非法收入的追查,将收款汇集后利用手机收款码、银行卡等,通过多次转账等形式进行析分洗钱,最后再转款到指定账户以期成为“合法收入”从中赚取佣金牟利的行为。“跑分”作为一种洗钱行为,是网络犯罪中的重要环节,随着“断卡行动”不断深入,网络犯罪洗钱难度逐渐增大,大家要谨记“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切莫为蝇头小利抱有侥幸心理,否则结局会是赔了夫人又折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