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保护令+家庭教育令” 双令倍护妇女儿童权益

  发布时间:2023-05-18 09:53:19


本院讯 近日,遂川法院在庭审现场对一起离婚案件的林某(男)当庭宣读“人身安全保护令”,禁止林某殴打、辱骂、恐吓陈某(女)。同时向林某所在的当地派出所、村委会发送协助执行通知书,以确保林某能严格遵守“人身安全保护令”的规定。

林某和陈某相识结婚后共生育两个女儿,在婚姻生活中因性格不合多次争吵、打架,林某对陈某也存在家暴、殴打、辱骂等行为。在两人闹离婚期间,林某多次发微信恐吓陈某,陈某认为林某的行为已对其人身安全构成严重威胁,于是请求法院依法签发人身安全保护令。经庭审核实,可以确认林某对陈某的人身安全产生威胁存在高度可能性,遂川法院当庭作出并宣读“人身安全保护令”裁定,明确告诫林某如果违反裁定,法院将视情节轻重处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林某当庭收到法院的裁定后,也意识到了自己过激的言行对陈某造成的伤害,并表示会严格遵守人身安全保护令,理智行事。

因两人在长期的婚姻生活中矛盾芥蒂过深,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双方均表示同意离婚。办案法官遂针对双方关于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的问题进行耐心细致地调解,根据双方诉求,平衡双方利益,提出合理解决方案,最终双方得以达成一致调解意见。

两人的婚姻通过协商已和平离婚,但考虑到两人各自抚养一个小孩,双方对未直接抚养的另一小孩仍然有关心爱护、教育引导的义务,对两个小孩的父爱、母爱都不能缺席,从有利于小孩的身心健康出发,遂川法院分别向林某、陈某发出“家庭教育令”,责令两人应依法履行父母的教育关爱职责,关注孩子的身心健康及学习、生活情况,加强与孩子的沟通交流,履行好家庭教育职责。

为加强妇女儿童权益保护,自2023年以来,遂川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建立多部门联动机制,深化推进人身安全保护令和未成年人家庭教育指导工作。接下来,遂川法院将持续发挥多部门联动机制作用,夯实家庭和谐稳定基石,为妇女儿童撑起“保护伞”,携手共创和谐、平安、美丽遂川。

文章出处:遂川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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