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川县人民法院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23-05-15 08:48:36


根据工作需要,遂川县人民法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执行辅助工作人员5名、诉讼服务中心导诉工作人员1名、审判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 遵守宪法和法律,思想品德好,热爱法院工作,组织纪律观念强,服从工作安排。本人未受过刑事处罚和党纪政纪处分,未参加邪教组织等非法组织,未曾被开除公职或不存在其他不宜从事法院工作的情形,直系亲属无犯罪记录,且直系亲属及近亲属中无本院在编工作人员,未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 执行辅助工作人员限男性,诉讼服务中心导诉工作人员限女性,年龄35周岁以下(1988年5月11日后出生),具有高中以上学历,具有计算机中文录入能力水平。同等条件下退役军人及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执行辅助工作人员工作地点位于本院派出法庭,诉讼服务中心导诉工作人员及审判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工作地点位于院机关。 

3. 身体健康,五官端正,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规定标准。 

二、招聘程序 

1. 报名及资格审查:填写《遂川县人民法院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在2023年5月20日前发送至邮箱scxrmfyzzb@163.com。收到报名表后根据报名人员个人情况,由我院政治部通知报名人员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对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

2. 面试。具体方式、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 体检和考察。经资格审查和面试后,按成绩排名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体检不合格产生岗位空缺,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4. 聘用。体检后经考察合格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满后根据我院工作需要和个人表现,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签。

三、待遇 

1. 聘用期间综合待遇每月2500元左右,参照本院聘用人员享受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及工会会员待遇。

2. 餐补290元/月(用于工作日食堂早、中餐)。

招聘公告由遂川县人民法院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96-6325868(县法院政治部)。 

附件: 遂川县人民法院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报名表

文章出处:遂川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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