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讯 为进一步增强审判与法庭直接执行机制的衔接配合,确保生效裁判公正高效执行,遂川法院积极探索执行通知书前置制度,即把执行通知书内容写入裁判文书主文,督促当事人主动履行义务,实现审执无缝衔接。
近日,遂川法院大汾法庭向当事人发出一份“特殊”的民事判决书—— 执行通知前置民事判决书。
执行通知前置,是在民事案件审判阶段即启动执行通知程序,将执行通知书的内容写入判决书主文一并送达当事人,明确告知当事人该条款为执行通知,负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应按期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如拒不履行将会承担的相应法律责任。该项举措,一方面让负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在收到判决书后,对拒不履行的后果有心理预判,从而提高生效判决的自动履行率,维护裁判权威;另一方面减少了执行文书送达环节,有效缩短了执行案件用时,提高执行效率,及时维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下一步,遂川法院将继续深入完善立、审、执各环节有效衔接机制,不断创新改革举措,打通审执“堵”点,提高审执效率,从源头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