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讯 近日,遂川县法院左安法庭成功执结一起追偿权纠纷案件。被执行人罗某因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求职碰壁,经主动履行生效裁判确定的义务后,案件顺利执结,罗某也因信用恢复,成功应聘广州某大型公司。
2022年5月,遂川县左安镇人罗某在搭载车辆返回遂川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受伤。事故发生后,保险公司为罗某垫付5万余元医疗费,核减实际支出及其他赔偿费用,罗某应归还保险公司垫付医疗费3万余元。但罗某出院后径直将保险公司垫付的医疗费领走,并拒绝归还,保险公司遂向法院提起诉讼。经审理,法院依法支持保险公司的诉请。判决生效后,罗某未依判决主动履行。保险公司遂向审理该案的左安法庭申请强制执行,2023年3月14日,左安法庭立案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经司法网络查控系统查询,未发现被执行人罗某有足额存款。经实地调查,亦未发现其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罗某也不知所踪,法院依法将罗某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限制其高消费。
4月,该案被执行人罗某主动联系法院,咨询如何解除失信名单。原来,罗某是有着十余年工作经验的熟练模具工。但在找工作时,工资待遇稍好的用人单位都要求提供个人征信报告,但因罗某未履行法院生效判决,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而多次遭拒。近日,罗某又前去应聘一家大型公司,工资待遇丰厚,且经重重选拔,好不容易公司预录用,但在签订正式录用合同时需提供个人征信报告,如有信用污点将不予以录用。无奈之下,罗某赶紧联系法院咨询还款事宜。在得到主动履行后将及时屏蔽失信信息的肯定答复后,罗某很快付清了全部执行款,案件顺利执结。执行法官及时将罗某从失信名单中移除,罗某也与公司顺利签订了用工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