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满意退全款” 为何引发争议?

  发布时间:2023-02-13 09:47:41


  本院讯 业主接房后,装修公司纷纷主动出击,以上门、电话等方式进行“轰炸”,窥探这炙手可热的“香饽饽”。 但商家意在“揽生意”赚钱,业主想着“薅羊毛”,定位不同及交易的不规范极易引发纠纷,这不,业主冯云(化名)就碰上了这样的“烦心事”。

  2022年5月3日,冯云新买的别墅交房了,在多家对比后,冯云与宏达装修公司(化名)签订了设计施工合同,并交了10000元的定金,同时注明:设计不满意退8000元。但在5月7日,云来装修公司(化名)为“抢生意”,主动致电冯云,冯云主动告知其已经别处交了定金了,但是袁洪“信誓旦旦”地作出承诺,表示:没有关系,可以进行设计对比,要是对我们设计不满意,可以退全款。

  冯云便想着可参考两家的设计效果图,于是又在云来装修公司交了20000元定金,并特别注明“设计不满意退全款”,设计费60元/㎡ 公司施工设计费5折。后来,在与云来装修公司多次就装修事宜沟通后,冯云便在7月5日以“设计不满意”为由要求该装修公司退20000元定金,而云来装修公司则认为其已经完成了设计图纸,要求冯云支付设计费3178元。双方由此产生纠纷。

  法院经审理认为,“设计不满意,退全款”存在歧义。按冯云的理解是只要向云来装修公司表达了不满意,云来装修公司就应退全款;而云来装修公司认为只需要按照冯云的修改意见完成设计就符合满意要求。本案中双方达成了对效果图进行修改的意见,但冯云在没有看到修改后的效果图就作出不满意要退全款的表示,不符合诚信原则,也不符合合同的约定,退全款的条件并未成就。

  同时,双方均负有责任。冯云的过错在于已同第三方签订设计施工合同的情况下,又与云来装修公司签订合同,最终只能选择一方而损害另一方。云来装修公司的过错在于明知冯云已与第三方签订了设计施工合同,却仍然主动向冯云揽生意,不惜使用易让他人产生歧意的词句,甚至以退全款的优惠条件恶意竞争,从而损害了第三方和冯云的利益。

  在综合考虑违约责任、双方过错程度、人工成本等因素后,遂川法院判决云来装修公司退还冯云10000元定金,并驳回了云来装修公司要求冯云支付3178元的设计费请求。

文章出处:遂川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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