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前调解+诉前鉴定” 高效解纷获赞誉

  发布时间:2023-01-12 17:02:31


本院讯 “没想到连官司都不用打,问题就解决了!”近日,一起劳动争议纠纷案件,在遂川县人民法院法官启动的“诉前调解+诉前鉴定”下达成和解,原告自愿向法院申请撤回起诉。

今年3月,原告曾某在遂川县某公司上班作业时左手不慎被切割机致伤,受伤后被紧急送往医院救治。曾某出院后与公司协商赔偿问题,但未达成一致意见,原告遂诉至法院。

承办法官收案后,经了解,双方的争议焦点在于原告的伤势认定。法官考虑到伤者的后续治疗亟需这笔赔偿款,若案件拖得太久,则不利于伤者康复。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法官及时启动了诉前调解和诉前鉴定程序。依照程序组织双方对鉴定材料进行质证后,很快便选定了鉴定机构。鉴定机构出具鉴定意见书后,双方自行达成和解,由被告公司赔偿曾某29.7万元,曾某撤回起诉,该案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的“最优解”。 

诉前鉴定不仅能够降低当事人诉讼风险和诉讼成本,节约司法资源,还能缩短案件审理周期,提高审判质效,推动诉源治理。下一步,遂川县人民法院将进一步加大诉前鉴定程序的适用,积极引导当事人通过诉前鉴定程序解决矛盾纠纷,促进各项工作提速增效。

文章出处:遂川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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