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职人员还敢失信?法院:执行绝不手软!

  发布时间:2023-01-11 15:15:57


本院讯 遂川县某乡镇工作人员刘某因资金周转困难向好友康某借款10万元,双方约定一年后还本付息。借款到期后,刘某未按约定归还借款,康某一直催要无果,多年后,遂将刘某起诉至法院,要求刘某还本付息。经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依法判决被告刘某归还原告康某借款16万元本息。判决生效后,刘某没有主动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还款义务。2022年1月,康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立案后,承办法官向被执行人刘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并督促其履行义务,但刘某仍未履行。2022年3月,该院依法向刘某所在的乡镇政府送达了司法建议函,以书面形式通报了被执行人刘某的失信情况,建议用人单位约谈刘某,并在提拔晋升、评优评先等方面对刘某予以限制。

果不其然,刘某在受到单位领导约谈后,主动联系法院,表明还款意愿,但同时表示,实在无力一次性偿还,希望能够分期履行。承办法官遂组织当事人双方调解,双方达成分期履行的和解协议,后被执行人刘某一直根据和解协议分期分批还款。近日,该案所有款项已经还清,案件执行完毕。

公职人员作为国家法律法规践行的执行者,更应积极参与到遵纪守法的队伍中,要时刻维护法律的权威,以身作则对大众起到良好的示范引领作用。据悉,今年以来,遂川法院共向失信公职人员所在单位发送司法建议书16份,推动12件案件顺利执结,实际执行到位金额154.23万元。

文章出处:遂川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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