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力网络查控 十年旧案终了

  发布时间:2017-04-19 11:49:21


“法官你好,我是某某案件的被执行人肖某,我已将欠黄某的钱偿还清楚,现在可以把我的银行账号解冻吗?”417日,遂川法院执行局邓法官接到一被执行人的电话。该院通过网络查控系统,足不出户,执结一起陈年旧案。

原来,这是一起10年前的旧案。2007年,黄某诉肖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遂川法院审理,判决肖某归还借款1.2万元。但判决生效后,肖某拒不履行还款义务,无奈之下黄某向遂川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受理后,被执行人肖某迅速将财产转移致使法院在其辖区内未找到其财产,最后在查找被执行人财产未果的情形下,法院以执行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予以结案。

201611月,执行法官查询到肖某在广东省深圳市某银行有存款,便通过网络查控系统将其银行存款予以冻结。因该账户系肖某的常用银行账户,促使肖某履行还款义务。

据了解,自2016年以来,遂川法院积极推进执行指挥中心和网络查控系统建设,不断增强利用科技手段发现被执行人财产的能力。同时成立查控小组,专司财产查控工作。如今,执行法官利用“点对点”司法网络查控系统,“足不出户”就可以通过网络信息手段,查控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房产等信息,极大地提高了执行工作效率,降低了执行成本,让“老赖”的资产无处遁形,为破解“执行难”打下了坚实基础。

责任编辑:周福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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