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力双“一号工程”】 “疫”如既往解企忧 现场调解促双赢

  发布时间:2022-10-26 16:13:47


本院讯 “感谢法官耐心调解,帮我们公司加快资金回笼,渡过疫情艰难时期。”原告某装修公司负责人刘某在调解现场真诚地说道。“是啊,辛苦你们了,让我们重新建立了信任关系,减少我们的诉讼成本。”被告李某也对法官连连道谢。 

2021年4月,刘某开办的装修公司与李某签订了一份房屋装修合同,对装修项目、预算价格、付款时间等进行了详细约定。合同签订后,原告方按约定履行了合同的主要内容,还有部分收尾工作未完成,被告遂拒绝支付剩余的23000余元装修款。原告经多次催要未果,遂诉至法院。被告应诉时对原告的装修工程质量提出质疑,申请鉴定。

考虑到案件诉讼标的金额较小,进行装修工程质量鉴定耗时耗力,将大幅增加当事人的诉讼成本,办案法官遂主动提出到装修房屋进行现场勘查。在现场,法官组织双方核对装修工程增减项目,并客观分析合同条款内容,在充分考虑双方诉求的基础上,帮双方制定了一份还款计划,确认被告尚需支付原告2万元装修款,在原告完善相关收尾工作后由被告先支付16000元装修款给原告,剩余4000元作为质保金以确保原告在装修质保期内积极履行装修质保义务,质保期满后再由被告向原告支付该4000元。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均表示会积极沟通配合,妥善履行好协议。该案的成功调解为双方重新建立了信任关系,真正起到了定纷止争、案结事了、和谐共赢的效果。

疫情期间,遂川法院把“防疫+审判”作为服务大局的两个重要抓手,通过“线上+线下”有机结合的方式,积极能动司法,主动担当作为,帮助企业化解风险,解决矛盾纷争,助力资金回流。

文章出处:遂川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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