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执行提升年

遂川法院“力度+速度+温度”为司法拍卖赋能

  发布时间:2022-08-23 08:53:47


本院讯 近日,遂川县人民法院在淘宝网阿里拍卖上对一套位于遂川县城的房产进行司法拍卖,经过43次竞价,最终以92万元的价格成交,溢价率达48.38%。 

为深入贯彻落实江西省高院部署的“规范执行提升年”专项活动要求,遂川法院始终坚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不断完善网络司法拍卖机制,优化拍卖流程,司法拍卖规范化水平得到大幅度提升。 

今年以来,共成功拍卖7件标的物,经网络司法拍卖执行到位金额739万余元,为当事人节省佣金 36.41万元。 

监管有力度 

人民法院处置涉案财产的成交率、溢价率直接影响到执行工作的效率,更关乎申请执行人的胜诉权益能否得到有效保障。为此,该院结合上级法院关于网络司法拍卖的要求,立足本院实际,研究制定了《遂川县人民法院司法网拍流程规定(试行)》,对司法网拍的各个流程节点进行“精细化管理”。 

为集中开展司法网络拍卖工作,该院整合人力资源,成立网拍工作小组,走精英化、规范化、集约化的操作模式。网拍材料经承办法官初审后,需再经网拍小组专员对案件的财产查封程序是否合法规范、拟处置财产权属是否清晰、财产调查是否完备等事项进一步审核,并对每一起司法拍卖进行全流程监管。通过建立司法网拍工作台账,将拍卖结果及时反馈给承办团队,确保整个网拍环节运转流畅高效规范。 

定价有速度

传统司法网络拍卖通常以委托评估机构对拟处置财产进行价格评估的方式确定价格,耗时长、效率低、经济成本高,打击了当事人申请财产处置的积极性,一定程度上也影响了执行效率。 

为此,该院在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确定财产处置参考价若干问题的规定》的基础上,确定了“当事人议价、定向询价、网络询价、委托评估”的参考价格确定顺序,明确了以当事人议价、询价为主,委托评估为辅的拍卖财产价格确定原则,有效提高了网络司法拍卖效率。 

对于受疫情影响无法现场议价的当事人,遂川法院灵活采取“线上议价”“线下邮寄”“笔录确定”的方式,创新“不见面议价”的工作模式,赢得了当事人的好评。 

据悉,今年以来,该院采取当事人议价方式确定拍卖价格的拍品有43件,采取询价方式确定拍卖价格的有2件,通过委托评估确定价格仅占比8% 。 

执行有温度 

周某诉王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遂川法院依法拍卖了王某名下位于吉安市吉州区某小区一套房屋。不久王某意外身亡,王某妻子拒不搬出。在承办法官多次沟通协调下,买受人李某同意给予王某妻子合理宽限期。同时,承办法官一直耐心细致地对王某妻子进行思想疏导,因王某妻子对该套房产有一半的所有权,法院将一半拍卖款归还给王某妻子,并为其预留了8年的租金。最终,王某妻子表示愿意主动搬离,该套房产成功交付。 

近年来,该院深入贯彻落实“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立足审判执行职能,聚焦优化营商环境“一号工程”,对于财产处置中的涉企、涉民生案件,始终坚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让执行有“速度”更具“温度”。 

一方面,尽量选择对当事人生活、经营影响较小的财产处置方式,坚决杜绝“超标的查封”。对于拍卖房屋为当事人唯一住房的情况,依法为被执行人保留一定的租房、教育、医疗等生活必需费用,保障被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尽量采取当事人议价、询价等高效财产价格确认方式。在网拍公告中,严格按照规范要求,将租赁、抵质押、优先购买权、财产瑕疵等情况详细说明,并以一拍不动产公告30日、动产公告15日为限,加快财产处置变现速度。

一直以来,执行财产变现难都是解决执行难的“痛点”,网络司法拍卖因具备信息传播迅速、公众参与便捷、过程透明高效等优势,已成为该院进行财产处置的首选方式。只有不断提高司法拍卖规范化水平,保证司法网络拍卖公正透明、规范高效,才能充分保障当事人的胜诉权益得以兑现。 

接下来,遂川法院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规范执行提升年”专项活动要求,不断深化司法网拍规范化建设,提升司法网拍规范化水平。

文章出处:遂川县人民法院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