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讯 近日,70多岁的申请执行人王某拄着拐杖来到遂川法院喜领执行款,一起长达7年的执行积案成功执结。
据悉,2013年4月,张某以经营茶楼为由向王某借款17.3万元,借款到期后,王某多次催要无果,遂成诉。法院经审理判决张某归还王某借款17.3万元及利息。判决生效后,张某未按期还款。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依法向被执行人张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等法律文书督促其履行义务,但张某仍无动于衷。因未查找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遂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限制高消费。
被纳入“黑名单”的张某贷不了款、坐不了飞机,感觉不仅生活处处受限,生意也受到了很大的影响。无奈之下,张某主动来到法院找法官协商还款。最终经法官的主持调解,张某当即履行完毕,双方达成执行和解。目前,该案执行款已如数发放至申请人王某手中,至此,一起长达7年的执行积案成功执结。
接下来,遂川法院将持续加大执行力度,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和方法,充分发挥“纳失限高”的强制威慑作用,促使被执行人主动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切实保障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彰显遂川法院执行力度、温度、速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