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川法院发出首份《离婚证明书》,长这样......

  发布时间:2022-05-30 08:51:37


本院讯 近日,遂川县人民法院审理的林某与李某离婚纠纷一案,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发出了该院首份《离婚证明书》。 

此份《离婚证明书》上记载了当事人身份情况、生效法律文书名称以及婚姻关系依法解除的时间等信息,其效力等同于民政局颁发的离婚证。 

此前,当事人在法院诉讼离婚后,在办理户口变更、再婚登记、房屋买卖、银行贷款等需要证明婚姻状况的事项时,须提供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而这些法律文书的内容多涉及夫妻感情破裂原因、财产分割、子女情况等个人隐私,给当事人带来诸多尴尬和不便。《离婚证明书》的推出,不仅便于携带,利于保管,也不再涉及当事人的个人隐私问题,为当事人办理相关事务提供了便利。 

近年,遂川法院紧密结合家事审判工作特点,积极探索家事审判机制创新。“离婚证明书”制度的推行,是该院积极推进家事审判工作机制改革的一项重要举措,切实解决了当事人的实际需要,保护了当事人隐私,彰显了司法的温度。

文章出处:遂川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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