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力双“一号工程”

疫情经营遇困难 法院调解渡难关

  发布时间:2022-05-12 09:00:53


本院讯 “法官,我们是诚心想要还款的,并非恶意拖欠。当初向原告借款是用于农庄经营,但没想到刚经营便遭遇疫情,预期中的好生意泡了汤,不仅没有了收入,还得支付人员工资、房租等,农庄濒临倒闭。这次希望法院能再帮我们做做调解工作,让对方同意我们分期履行,我们还得靠盘活农庄才有能力还款。” 近日,遂川县人民法院速裁团队王法官接到被告刘某的电话。

2018年,被告刘某夫妇在遂川某村投资经营一家农庄,农庄扩大经营需要资金,两被告向原告叶某分多次借款共计人民币68万元,双方约定1年后归还。期满后,叶某多次催讨,被告只归还10万元,故叶某将刘某夫妇诉至法院。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通过和原被告沟通,了解到本案被告对所欠货款并无异议,也愿意积极履行,之所以未付的确是因为受疫情的严重影响,资金周转困难。

于是法官决定积极引导双方通过协商解决纠纷,向原告叶某转达了被告刘某愿意积极履行债务的诚恳态度,以及疫情不可抗力因素下农庄的经营困难。但原告告知法官“被告还款计划存在太多不确定的风险因素,我不愿意调解,希望法院依法判决。”庭外和解因此陷入僵局。

在知晓原告的顾虑后,承办法官努力权衡双方利益平衡点,多次耐心的组织双方进行当庭调解,根据农庄现状和后续经营方式制定不同的还款方案,并释明不按约履行义务将承担的法律后果。在法官坚持不懈的努力下,最终双方互谅互让,达成了调解协议,农庄有得了可以“喘息”的机会。

人民法院助推双“一号工程”,体现在每一个涉企案件的审判执行过程中。疫情无情,法外有情,遂川法院始终秉承着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寻找最妥善的方式从根本上化解矛盾,传递司法温度,为小微企业战胜疫情、渡过难关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文章出处:遂川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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