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讯 诉讼财产保全是一种为防止一方转移、隐匿财产,保障将来生效判决胜诉权益顺利实现的前置性法律制定,是将“法律白条”兑换成“真金实银”的一把利器。诉讼是途径不是目的,它只是实现权利的一种救济方式,成功兑现胜诉权益才是真正地为群众办实事,才是真正地实现公平正义。
为进一步提升服务群众的司法水平,切实解决执行难,遂川法院始终大力推行诉讼保全,切实发挥“以保全促应诉、促和解、促履行、促执行”的作用,以期最大限度地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近日,遂川法院通过诉讼保全的方式,顺利审结了一起房租租赁合同纠纷案件。
原告丁某因被告康某拖欠店面租金9万元不付起诉至遂川法院,并申请查询财产线索及进行财产保全。遂川法院立案受理当日,办案法官便作出保全裁定移送执行局进行网络查控,及时对康某9万元存款采取了冻结措施。获知银行存款被冻结后,康某主动联系本院,办案人以保全措施的利害影响为切入点,多次向被告辩法析理,经过耐心劝导,促使被告主动支付店面租金,原告申请撤诉。从立案到保全到纠纷圆满解决,6天时间原告拿到了9万元租金。
该起案件的顺利审结,有效化解了社会矛盾,促进商事交易的有序进行,体现了人民法院的效率与公正,同时也节约了诉讼、执行资源,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