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讯 春节假期已过,随即迎来复工潮,人来人往中不免吸引鸡鸣狗盗之士暗中观察,获得可趁之机。
近日,遂川法院审结了一起盗窃案件,认为被告人肖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扒窃他人财物,构成盗窃罪。肖某系累犯,应从重处罚。但其认罪认罚,可以从宽处理,一审判处肖某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一千元。
肖某系“老扒手”,曾多次因盗窃判刑。2021年11月,刚出狱不久的肖某又贼心不改,挑选了左安逢圩之日进行扒窃,却不料螳螂捕蝉黄雀在后,“老扒手”遭遇了经验丰富的“老猎手”。肖某行窃之时,正好碰上了一左安镇镇政府城管队的城管员在圩镇上执勤。该城管员细心地发现肖某没事就往人多的地方钻,也不见他买东西,形迹十分可疑。为了避免错怪他人,城管员一直距离肖某十米左右默默跟踪观察。直到发现肖某悄悄站定在被害人身侧,双手抱胸,伺机行动。第一次看见肖某伸入受害人上衣左胸前的口袋里,但手指伸出时未有东西夹出,城管员为免打草惊蛇,并未第一时间出声制止。直至看见第二次肖某以同样的方式出手,并将他人口袋现金夹出准备放入自己口袋中时,城管员立马一个箭步上前,从肖某身后右手抓住他的领子,左手抓住偷钱的手,来了个人赃并获。城管员凭借自己敏锐的观察力、行动力和思维力,切实维护了一方群众利益,护住了群众的“钱袋子”。
在此,提醒广大群众,身处人流集中地时需提高自身防范意识,加强安全防护措施,从而避免不必要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