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讯 孩子是祖国的花朵和未来,需要家庭和社会的双重关爱。家事纠纷案件中,未成年人因受到自身行为能力及诉讼地位的限制,极易受到影响和伤害从而致使一系列社会问题。如何优先、全面的保护未成年人权益,是家事审判改革的重要命题之一。遂川法院顺应家事改革潮流建立未成年人权益保障制度,格外注重对家事纠纷成因的调查及对未成年人的心理保护。
近日,遂川法院审理了一件离婚纠纷,父母双方历经三次诉讼庭审,法官在劝说调解无果之后,双方均同意离婚,对于小孩的抚养权问题产生了分歧。为了保障未成年人的参与权,准确倾听他们的真实意愿,庭后,法院工作人员特意顶着严寒,冒着雨雪驱车来到孩子所在的中学,和孩子进行了面对面的沟通,询问了孩子的生活学习情况,以及关于离婚后抚养权孩子自己的真实意愿,让审判人员对于抚养权等认定有更全面的依据,实现民事诉讼中对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