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讯 近日,遂川县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公告送达一起民间借贷纠纷的案件。该案是该院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新修规定,公告期间从原来的60日缩短为30日,有效地提高了审判效率,减轻当事人的诉累,更好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2019年12月,赵某向廖某借款20万元,借款期限为1年。借款期限届满后,赵某未如期归还借款,经廖某多次催促,赵某仍拒不归还。廖某因此将赵某起诉至法院,请求人民法院维护其合法权益。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及时向双方当事人进行送达。但因被告赵某常年在外无法取得联系,承办法官穷尽电子送达、邮寄、留置等各种方式,都无法向其完成送达。最终,承办法官决定采用公告送达的方式,仅用时30日便依法向被告完成应诉材料的送达。
适用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提高司法效率,提升当事人在诉讼活动中的获得感。遂川县人民法院将继续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件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