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讯 不足3个月,邹某和叶某盗得宜井遂高速路段不同工地钢材、铁板15余吨,疯狂作案多达十四次,为保障企业财产安全和惠民工程顺利施工,日前,遂川县人民法院依法宣判了一起盗窃案,判处两被告人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10000元。
叶某多年从事挖机操作,收入不菲。2021年6月初,其应聘在宜井遂工地时,留意到大量建设用钢材堆在室外无人管理,遂动了邪念。想到好友邹某从事汽车修理,手上有几辆能够拉货的皮卡车,便商量“生财之道”,两人一拍即合。
6月起,三个月不到,两人一人一车奔赴宜井遂高速各工地,先后疯狂作案14次起,盗窃铁板、钢筋等物品,并出售给了某废品收购站,从中非法获利4万余元。经鉴定,企业经济损失达5万余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邹某和叶某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已构成盗窃罪。因全部退赃取得谅解且认罪认罚,遂作出上述判决。
高速公路建设系利国利民的“良心工程”,进度和财产安全关系社会公共利益。遂川法院接到此案后高度重视,快审快结,有效震慑了违法犯罪行为,取得了良好的法治效果和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