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讯 为方便打猎,“70后”男子钟某通过网购配件,将一把普通装修用射钉枪改造成枪支,其明知私藏枪支对社会有危害且违法,却还要抱着侥幸心理,终被查获并判刑。近日,遂川县人民法院判决该起非法制造枪支案,被告人钟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2014年至2015年期间,出于对“枪”的热爱,钟某在福建省漳州市网购射钉枪、钢管、枪管等配件,收到后当即改装射钉枪,并用来试试“眼力”猎鸟。之后又将该枪支带回遂川私藏于家中。直到2021年8月底,遂川警方将其抓获归案。经鉴定,该射钉枪系以火药为动力发射金属弹丸的改制射钉枪。
遂川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钟某违反枪支管理规定,网购枪支配件后非法组装制造以火药为动力发射金属弹丸的改制射钉枪一支,构成非法制造枪支罪,同时其主动上缴枪支并如实交代罪行且认罪认罚,亦符合宣告缓刑的条件,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