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讯 一方是牛肉摊主郭某,一方是饭店老板项某,本是良好的供需关系,但受疫情影响,各自均惨淡经营,急于回收尾款的郭某将项某告上法庭。近日,遂川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了该起买卖合同纠纷案,双方达成了分期履行的调解协议。
原告郭某是农贸市场的牛肉摊主,被告项某是某酒店的老板。基于信任关系,2018年至2019年期间,原告郭某不定期向被告项某供应牛肉,直至2020年9月12日,经结算后项某赊欠原告郭某的牛肉货款达3万元。原告郭某因受疫情影响,生意惨淡经济紧张;而被告项某本应及时还款,也因为疫情经营状况不佳,无力支付款项,认为郭某在这种情况下将自己告上法庭,要求还款更是雪上加霜。
承办法官了解情况后,分别给双方做调解工作,终让他们敞开心扉,知悉了对方现在的实际处境。经法官从中调和,原告知悉被告尚欠房租以及其他供应商的货款,饭店也基本无法经营,就将还款期限放宽了一年,被告也理解原告作为小摊主的不易,又将还款期限提前了3个月。
疫情之下,更应互帮互助,共渡难关。遂川法院始终坚持调解工作不放松,有效化解双方当事人之间的矛盾,特别是受突如其来的疫情影响较大的案件,引导当事人以“疫情当前、共渡难关”为原则,实现双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