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遂川法院审判大楼物业管理的正常运行,决定采用公开竞标的方式择优选聘物业管理服务企业,现予以公告。欢迎符合条件企业前来投标。
一、物业项目基本情况
遂川县人民法院审判大楼坐落在泉江镇吉安大道,建筑面积11571㎡,机关面积13465㎡。
二、服务内容、范围
卫生清洁管理、会务保障服务、餐饮保障服务及其他应急事务等。
具体服务要求见招标文件之一:遂川县人民法院审判大楼物业管理服务方案。
三、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及物业服务标准
1.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由投标企业根据项目物业管理服务方案自行测算报价,最高限价22800元/月,其中各项限价分别为保洁服务7800元/月,食堂餐饮保障服务15000元/月。
2.服务人员配置:保洁员不少于3人,食堂餐饮保障服务人员不少于4人。
四、物业服务合同期限
本次招标,招标人与中标单位签署的物业管理委托合同的期限为1年,从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根据考核情况招标人有权决定是否续签下一年度的合同。
五、投标人(单位)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及要求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是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认证的物业管理企业,具有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有效证件)。
2.拟派本项目的员工需持有厨师资格证、健康证等主管部门认可的资格证书。
3.为保证物业服务的质量,拟派本项目的员工不存在违法违纪或不适于在法院工作的情形
4.报名单位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齐全,如未按要求提供有关资料,将取消竞标资格。
六、报名
凡自愿参加本项目投标的申请人(单位),凭资格条件材料等参加报名。集中报名:2021年12月10日(星期五)下午3:00遂川县法院七楼中层干部会议室。联系电话:15727697887钟先生。
七、开标时间
预审资质通过后,通知投标申请人在遂川县法院七楼中层干部会议室开标,具体安排电话通知。
八、其他事宜
1.本次竞标公告在遂川县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上发布。
2.取三名予以中标公示,公示期间如有违背竞标条件或不符合资质的取消其中标资格,依次递补。
遂川县人民法院
2021年12月7日